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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逆转裁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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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2游戏攻略_逆转裁判2中文攻略

第四话 再见,逆转

(3月20日 19:42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看到**《大将军·丙!》获得“英雄中的英雄 评选”的冠军,真宵高兴的欢呼。作为OB,荷星三郎(电视版《大将军》扮演者)邀请了成

步堂一行共庆这段美好时光。

与荷星对话。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与荷星前往酒店大厅出席“记者招待会”,得到《记者招待会的入场券》。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斗志昂扬的真宵等来的却是“会议取消”,因为“警方的通知”!显然又发生案件了。正要去调查发生了何事,却被一个穿着怪异的外星人

服装,喋喋不休的人给拦了下来(声音好耳熟),结果却是那个警卫员——“大婶儿(大场 香)”!!!

与大婶儿对话之后,真宵提议装上厕所去调查案件。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遇到一个长相怪异的服务生把真宵叫走。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看到那个麻烦的米粉头摄影师——大泽木夏美和系锯刑警大吵特吵,结果系锯刑警被压了下去。

和系锯刑警了解案件的情况,中间出示《人物档案·王都楼真悟》。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与荷星交谈,之后从他手中得到《无线电通话器》,但真宵却迟迟未归,就在此时通话器突然响起,对方自称“杀手”,并了绫里真宵!

要求成步堂在后天的审判中为王都楼真悟获得无罪判决。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将绑匪的要求告诉系锯刑警。

(?月?日 : ?)

恢复意识的真宵在一间黑屋子里遇见了“杀手”……

(3月21日 08:11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春美由于担心真宵,整夜没睡,一早就和成步堂赶往拘留所会面室。

(3月21日 08:57 拘留所 会面室)

行为怪异的王都楼一点也不配合,问他任何问题全都搪塞过去,出示证物《记者招待会入场券》《无线电通话器》,他会接受辩护,然后才

可以问问题。问完所有问题后,春美提议用“勾玉”试探一下王都楼是否真的无罪,试探结果表示没有出现精神枷锁,王都楼没有说谎。

(第一回 终)

(3月21日 11:34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接下王都楼的委托后,开始着手调查案的“真凶”。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与麻烦人物大婶聊会儿。

S目击到的情景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遇见夏美,一来就缠着成步堂要“照相机”。从她那里可以了解些情报。(得到《夏美的照相机》)

S独家报道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王都楼休息室)

遇见王都楼的经纪人——华宫雾绪**,与她交谈了解些情况,中途出示《人物档案·藤见野勋》。

S的动机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藤见野休息室)

遇到系锯刑警,得到《邦德酒店俯视图》。

与他交流,得到《现场照片》。调查《吉他箱》以及化妆台上的《玻璃杯》然后出示给系锯刑警。聊得正欢时,狩魔出现抽倒了系锯刑警后向成步堂再次宣战!临走时拿什么东西(《藤见野勋的签名板》)砸了成步堂,调查《签名板》。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与荷星交谈,出示《人物档案·华宫雾绪》,再交谈可以得到《花边新闻》。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K目击到的情景:《藤见野勋的签名板》(用一个证物破4个锁,听着锁噼里啪啦碎掉的声音真是爽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K独家报道:《人物档案·华宫雾绪》《花边新闻》(《夏美的照相机》数据更新)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3月21日 某时刻 警察署 刑事科)

与系锯刑警交谈,出示《花边新闻》,得知惊人内幕。正欲深究被狩魔阻止,系锯刑警也因此被开除。这时,许久未曾露面的御剑怜侍出面

解围。

与御剑交谈,可以得到很多重要情报,多出示些相关档案和证物吧(得到《自杀报告书》《自杀未遂报告书》)。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王都楼休息室)

遇见狩魔和雾绪在协商,等狩魔走后,揭开雾绪心底的秘密吧……

K的动机:《花边新闻》《人物档案·天野由利惠》《自杀报告书》《自杀未遂报告书》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颠簸了一天,春美似乎很疲惫,成步堂决定回事务所。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3月21日 某时刻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绑匪再次呼叫,真宵叫成步堂去询问千寻,春美立即灵媒召唤了千寻。

(?月?日 : ?)

饿得发昏的真宵捡起地上的“卡片”撬开了“门”。(第二回 终)

(3月22日 09:47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候审室)

简单的准备过后,绑匪再次呼叫,称为成步堂准备了一份“礼物”,带着这个疑问,成步堂与灵媒召唤了千寻的春美走进了法庭。

(3月22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对手:御剑怜侍)

法庭开庭,检控席不见狩魔冥的身影,这时书记官进来报告称狩魔在来法院的途中遭到狙击!!看来这就是绑匪所谓的“礼物”。迫于这个原

因,由御剑怜侍代理出庭作为检控方。简短的审判宣言之后,御剑请出了第一证人——系锯圭介。一场艰难的战斗即将拉开帷幕……

<证言1>

案件是在“英雄中的英雄”颁奖仪式后发生的。

在被害人藤见野勋的休息室里发现了尸体。

L虽然确认死因花了一番功夫,但必属他杀无疑。(得到《解剖报告》)

L一开始,空的吉他箱被认为是解谜的重点。(《吉他箱》数据更新)

L后来发现吉他箱与案件并没有关系。

<证言结束>

<证言2>

王都楼和被害者藤见野勋是对手关系。

互相把对方当作眼中钉……这就是动机。

还有其他证据,首先是忍者南迦的纽扣。

这颗从衣服上掉下来的纽扣是从王都楼的衣服褶子里发现的。

此外,凶器刀子上也清楚的残留有被告的指纹。

R1R2被告买刀子以备作案……这是有的!(《玻璃杯》数据更新)

(R《餐刀》《玻璃杯》)

<证言结束>

证言结束后得到证物《餐刀》《忍者南迦的纽扣》。

御剑指出《玻璃杯》的指纹后,传唤了下一位证人。带着外星人头盔的大婶进来后,一见到御剑就“小御小御”的叫个不停,吓得御剑差点跌

倒。废话了一通后,大婶开始作证。

<证言3>

总之,颁奖仪式后也在休息室前徘徊。

L因为大婶有点在意……

不过呢,我还有工作,所以不可能一直都在。

当时只有一个人!从小勋的休息室里出来的男子。

L32是王都楼,王都楼真悟。那家伙鬼鬼祟祟的出来了!

R(追加)恶心的摩托骑装。真的、紧紧地穿在身上。

(R《忍者南迦的纽扣》)

<证言结束>

<证言4>

王都楼、王都楼……啊!大婶儿想起来了!

是大将军、大将军。肯定错不了!

也许行凶时穿着那戏服会比较方便点。

因为获奖纪念马上就要开始了。

R2R2R从刺杀小勋的时候就穿着的,就是大将军的衣服。

(R《餐刀》《餐刀》《人物档案·华宫雾绪》)

<证言结束>

<证言5>

那边的王都楼简直是卑鄙无耻至极!

为了让小勋失足于丑闻中,什么都做的出来!

为了这,他让自己的经纪人去缠着小勋。

这当口儿,只有大婶儿挺身而出了。

L2R1R2……啊,这些话可都是极密的,到现在还没有公开过。(得到《夏美的照片》)

(R《夏美的照相机》《夏美的照相机》)

<证言结束>

照片上的“决定性矛盾”就是“裤管”,《大将军·丙!》的海报上可以看到袜子,而这边却是拖着裤管走路,明显不是被告,而是《人物

档案·华宫雾绪》。而此时出现一个大危机,传唤华宫需要花1天时间,这样真宵就有危险!就在审判长决定休庭时,成步堂“提出反对”,

但遭驳回。御剑大声喝止,称华宫雾绪就在候审室中,随时可以作证。于是审理继续进行,只是先休息10分钟。(第三回 终)

(3月22日 14:14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候审室)

简单的理一下头绪,再次出庭。

(3月22日 14:25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华宫雾绪出庭作证。

<证言6>

因为到秀的时间了,我就去休息室叫王都楼。

顺便也看了一下藤见野的休息室。

L藤见野已经死了,我大受打击……

L当时我所看到的情景和现场照片上完全相同。

L1因为差点晕过去,就往玻璃杯里倒了果汁。

R1(追加)打碎花瓶的是我,花瓶落到了吉他箱上……

(R《吉他箱》)

<证言结束>

<证言7>

我当时也慌了神,所以记忆也不是很清楚。

箱子大概是我打开的,……在我打碎花瓶之后。

R2RR2R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吧,因为箱子里面是空的。

我为什么要打开箱子……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R《吉他箱》《玻璃杯》《[大将军·丙!]的海报》《记者招待会入场券》)

<证言结束>

<证言8>

从看到现场的瞬间开始,就觉得王都楼是凶手。

王都楼不论用上什么手段都要藤见野。

而且他也没有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

L决定性的证物就是那颗纽扣和刀子。

R2R(修改)那纽扣就是在王都楼和被害者扭打的时候落下的。

我作为王都楼的经纪人,就要保护好他。

(R《解剖报告》《人物档案·华宫雾绪》)

<证言结束>

经过一连串的辩论,华宫雾绪陷入绝境,到此本以为可以结案了,但万万没想到,华宫雾绪居然“拒绝证词”!!显然这就是狩魔调教的结

果。这下子案件又无法结案了。唯有“延期再审”,但心急如焚的成步堂无论怎样“抗议”都无法挽回,御剑再次替成步堂喝止休庭,让华

宫再次证言。

<证言9>

那杯果汁……并不是为我自己准备的。

进入房间时,房间里被弄得一团乱,吓了我一跳。

还有那个人,藤见野在房间的角落里蜷做一团。

R看到此情此景我并没有想到他已经死了。

只以为,他只是昏了过去,所以……就为他倒了果汁。

知道他已经死了后……慌乱中打碎了花瓶。

(R《现场照片》)

<证言结束>

华宫雾绪拒绝对自己所谓的“罪行”作证,审判长决定对王都楼真悟下达“无罪判决”,但御剑再次喝止,要求华宫作证,审判长询问成步

堂的意见,这里只能选“强迫华宫作证”,但审判长不予理睬,御剑迫于无奈只好使用最罪恶的手段——将华宫的弱点公布于众,华宫陷入

极度恐慌,只好对“罪行”作证。

<证言10>

L看到他的时候我以为他只是昏了过去……真的。

L知道他已死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

L确认了背后没有人看到的时候,我迅速赶回了后台。

L把刀子插进了尸体,并扭下了纽扣。

L但在回去时却出了一点小麻烦。

L所以我就穿上了大将军的戏服。

<证言结束>

询问结束后,没能证明华宫,这次真的再也无法挽回,“延期再审”的锤子终于敲了下来……

庭审结束后,成步堂和御剑以及华宫均未离开法庭,成步堂在为自己未能获得无罪判决来营救真宵而无比懊恼;另一方面,御剑也对华宫手

中玩弄的卡片发生兴趣,得知是在案发现场捡到的,听到此消息,御剑脸色大变,大声训斥华宫将此事一直隐瞒。这张卡片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四回 终)

逆转裁判第二关千寻怎么过

第2话 再会,然后逆转

主要人物:雾崎哲郎(雾崎外科医院院长;被害人) 绫里真宵(灵媒师;被告) 系锯圭介(刑事) 狩魔冥(检察官) 绫里贵美子(灵媒师) 绫里春美(贵美子的女儿) 叶中未实(护士;已故) 叶中长闲(大学生;未实的妹妹) 绫里千寻(律师;已故) 大沢木夏美(摄影师)

(一切都发生地那么突然,再次见到真宵时,她已经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杀了……那个人……

成步堂:不是你杀的!

真宵:结果……是一样的……

(成步堂的记忆回到数天前……)

6月16日 下午 3点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雾崎外科医院院长雾崎哲郎来到成步堂事务所,邀请成步堂一同前往仓元家。原来他想请真宵做灵媒,但真宵提出一个条件:必须邀请成步堂一起来。

一年前,雾崎外科医院曾经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因投药错误导致14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护士叶中未实事后死于一场。由于过失责任人未实死因蹊跷,致使雾崎医师遭受怀疑,去医院看病的患者大为减少。为挽回名誉洗脱嫌疑,雾崎想通过灵媒召唤护士叶中未实的亡灵写下认罪书以澄清事实……

成步堂应邀来到绫里家,其间遇到摄影师夏美、真霄的姨妈绫里贵美子和其十岁的小女儿绫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钥匙与雾崎哲郎医生进入“对面之间”后,将门反锁,开始降灵仪式,一行人在房间外等候。过不多久,突然从对面之间传来两声枪响……成步堂打破房门,大家冲了进去。只见雾崎医师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雾崎先生!

(镜头转到屏风一侧,一个和真宵同样装束的女人提枪站立)

?女子:那个男人…杀了我……所以……我杀了他……

成步堂:你说什么!

绫里贵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马上去报警,两人连忙到外面给警局打电话。真宵作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开始着手此案的调查。

6月19日

地 点 人 物 行 动

修行者の间 雾崎 获得「对面の间」的鸟瞰图

对面の间 贵美子 对话

わたりろえか 无人

控えの间 无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确叫出她的名字(选择第二项),大沢木夏美是为了拍灵异照片而来

修行者の间 大沢木和贵美子 撞开「对面の间」的门发现雾崎哲郎被杀。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对话

控えの间 春美 刚要开口询问春美就惊恐地逃掉了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话题「気づいたこと」

6月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发现死者留下的报纸「新闻记事1」 (一年前的医疗事故)

对面の间 调查屏风,获得「ビヨウブ」,屏风上有弹孔,距离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获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间 长闲 谈到话题「被害者のこと」时,封锁

修行者の间 系锯 询问「新闻记事1」,获得「新闻记事2」

控えの间 长闲 话题解封:「新闻记事2」

拘留所 绫里千寻 询问「黑いカギ」,封锁

话题封锁:当对方不提供真实情况时,将会看到心锁,使用勾玉后依照顺序正确提出证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调查所得情报:

1.春美在案发后,拾到对面之间的钥匙;

2.在对面之间的屏风上,有一高20CM的弹孔;

3.来这里研究超心理学大学生叶中长闲,恰巧是叶中未实的妹妹;

4.一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致使叶中未实死亡,叶中长闲受重伤住院。

6月21日 上午 10点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布法庭开庭。检察官是来自美国检查局自13岁担任检察官以来保持不败纪录的天才少女狩魔冥,声称要为父亲狩魔豪复仇打败成步堂。

证言一

~关于被害者的死因~(证人:系锯圭介)

1.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阳穴的弹头。

2.是由极近距离射出的。

3.不过,被害者在遭枪击之前,胸部曾被刺伤。

4.虽然伤势非常重,但还不至于当场死亡。

5.为补上致命一击使用了。

询问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阳穴的弹头。

成步堂:是谁的?

圭介:是被害者雾崎医师的。枪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纹外,还残留有绫里真宵的指纹。

询问2.圭介:是由极近距离射出的。

成步堂:极近距离?究竟有多远呢?

圭介:大约30到50cm。

成步堂:怎样判断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龙一。不要再提这种傻瓜国家的傻瓜才会问的傻瓜问题,真受不了你。极近距离被击中后,弹痕周围会留下灼伤的焦痕。

询问3.圭介:不过,被害者在遭到枪击之前,胸部曾被刺伤。

成步堂:被刺伤过?凶器是什么?

圭介:是这把绫里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绫里真宵的指纹。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么了。成步堂龙一?

询问5.圭介:为补上致命一击使用了。

成步堂:刺杀发生在枪击之前,你肯定吗?

圭介:肯定。只要调查伤口就会明白。

狩魔冥:唉,一个傻瓜兴致勃勃地听着另一个傻瓜的傻瓜见解。太阳穴在极近距离遭到枪击当然会即刻死亡。多动动脑筋吧,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气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时刻是……6月19日下午3点15分。与证人们听到两声枪响的时刻吻合。

法官:并且,两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纹。嗯……简直是铁证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礼)当然。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如果辩方的立场改成“正当防卫”,我们就继续听陈述,这是被告最后的机会。

成步堂:(改成“正当防卫”的话,即是说认可“”的事实!今后真宵就将一生背负者的罪名,绝不可以!)

成步堂:辩方的主张没有任何改变,除去“完全无罪”以外,不会再有其它!

狩魔冥:(怒)系锯圭介刑事,用你最后的证言给予他致命一击!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举鞭挥向法官席)

法官:……那还是……陈述最后的证言吧。

证言询问:

对所有证言询问

证言二

~立证真宵犯罪的证据~ (证人:系锯圭介)

1.很遗憾,还有更有力的证据。

2.请看一下被告人在现场穿戴的服装。

3.正如所见,服装上有血迹。

4.显而易见,被告人了无抵抗的被害者。

询问3.圭介:正如所见,服装上有血迹。

成步堂:法官大人!这件证物有重大问题!请看这件服装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个小孔……还有微弱的火药味!

成步堂:这是被打出来的孔……确切地说应该是“弹痕”!

法官:这可是重大线索!

圭介:对不起!我们漏掉了!

质问4.圭介:显而易见,被告人了无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对!这个弹痕说明被害人向被告开过枪。哪里是什么“无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确看上去像是绫里真宵遭到被害者枪击,或许正当防卫可以成立。但是,还记得吗?辩方律师曾经清楚地说过——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完全无罪”。

成步堂:(受打击)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仔细看→选择第二项有问题→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获得血衣的详细资料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装束」

证言三

~推测的再现~ (证人:系锯圭介)

1.在灵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备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被害人当然使尽最后之力奋力抵抗。

3.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

4.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射击,但没有命中。

5.被告趁机夺过,给予被害人致命一击。

质问4.圭介: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射击,但没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对!如果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那为什么服装上的弹痕上没有焦痕?这说明开枪时两人相距并不近!

狩魔冥:我反对!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对方后,随即与雾崎医师拉开距离,再度握起小刀摆好架势准备进行第2次袭击,那时被害人才开枪。

成步堂:狩魔冥检察官的说法存在着致命的矛盾!(出示证物:屏风)是穿过被告的袖口后击中屏风的,弹孔高度距地面仅20CM……即是说,开枪时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哗然)

成步堂:请看一下现场的俯瞰图。开枪时,雾崎医师站在房间中央一带,而击中屏风高度距地面仅20厘米,被告的位置应该是在这里!(屏风弹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请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击的,这一点由弹痕的高度可以推测出来,被告应该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摇头)那不可能!

狩魔冥:为什么?

成步堂:理由你应该最清楚不过的了,狩魔冥检察官。由极近距离射击的弹痕上会产生焦痕。可是,这件服装的弹痕上却没有焦痕!如果绫里真宵是凶手,为什么不上前去补上致命一击,而是在屏风旁蹲下身呢?

法官:确实……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龙一。从什么都没有的最不利状况竟能硬撑到现在。难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样世代遗传的皮笑肉不笑)

证言询问: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装束」→选择第二项有问题→选择证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为屏风弹孔前附近→坚持真宵不是,选择第一项状况完全改变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点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么,审理开始,本日的预定……

狩魔冥:那种无关紧要的事先放一边!该叫证人上庭了,你安静一会儿。

法官:唔……

狩魔冥:请事发当日的摄影师出庭!

证言四

~关于当日~(证人:大沢木夏美)

1.只有被告人和雾崎先生进入“对面之间”。

2.我们在门前等待,突然听到“砰”地一声枪响!

3.成步堂打破房门,我和他一起进入现场!

4.发现被的被害人和提着的被告。

5.房间中就只有他们两个!

(提出一张事发现场的照片,法庭受理)

询问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雾崎先生进入“对面之间”。

成步堂:真的只有两人吗?

狩魔冥:我抗议!辩护人当时不是也在那里吗?

成步堂:(汗)唔……

狩魔冥:(笑)请你自己回答!真的就只有两人吗?

成步堂:(狼狈)是的。只有雾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辩护人作证了!

询问2.夏美:我们在门前等待,突然听到“砰”地一声枪响!

成步堂:真的是枪声吗!

狩魔冥:我抗议!你自己应该听到了!

成步堂:唔!

狩魔冥:接下来请你回答,真的是枪声吗?

成步堂:……是的,的确像是枪声……

询问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门,我和他一起进入现场!

成步堂:成步堂把门打破了?你肯定吗?

狩魔冥:……辩护人,还是你自己说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对不起。

询问5.夏美:房间中就只有他们两个!

成步堂:屏风后面你看过了吗?

夏美:当然,房间里大致都看过了!屏风后面没有人!

法官:(击槌)够了。证言完全没有问题。

法官:虽然这张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脸,但根据目前状况判断,可以断定是被告人。辩护人,还有其它问题吗?

成步堂:没有。

狩魔冥:终于承认了!

法官:到此为止!辩方好像也没有问题要提问了。

千寻:成步堂……身为辩护律师……可不能有那种沮丧的样子……

成步堂:千寻!

(千寻借春美的身体现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寻:证据在你的头脑中沉睡。再回忆一下在“对面之间”看到的情景……再次询问夏美吧!

法官:那么,对这个证人的提问终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辩方请这个证人再次作证!

法官:却下!最后的提问已经终了……(话未说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让他试试吧。我的立证不会留下任何疑问的余地,要让他知道这一点。

法官:可是……我也还有……(又挨一鞭)……好,继续继续!证人,开始作证!

夏美:需要我说什么?

成步堂:将进入“对面之间”时的事再陈述一遍。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5句>>询问→追问第一项屏风内侧→选择第二项没有证据

第1-3句询问

证言五

~有关当日·2~(证人:大沢木夏美)

1.一进入那个房间,我首先摄下真宵。

2.我害怕……死尸,所以没怎么看尸体那边。

3.我对血、妖怪之类的很犯憷。

4.接着,我将相机对准真宵,按下快门。

询问4.夏美:接着,我将相机对准真宵,按下快门。

成步堂:两次……快门。当时你按了两次快门……即是说,你藏匿了其中一张照片!

(全场哗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张照片的!但被那边的检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检察官,你需要解释一下。

狩魔冥:两张照片几乎拍摄了同样的内容。这样的照片,没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现场照片2)

法官:这张照片里的人……不是绫里真宵!不仅面容,连体型都相差很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请看这张照片。(取出一张照片)这是昨天在拘留所会面室摄下的,成步堂龙一和绫里真宵……

法官:绫里真宵?但是……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当然,因为她正处于灵媒中!

(法庭哗然,法官的击槌声令全场安静下来)

众人:难以相信……真有这种事……

狩魔冥:绫里真宵可以通过灵媒将自己改换成他人的样子!

法官:虽然难以相信,但这个人应该是被告人绫里真宵!

成步堂:我反对!法官大人!请看这里……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该有的东西却没有。

狩魔冥:“本该有的东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装的袖口上有弹痕!在照片中应该会被拍下来!

(全场哗然)

法官:狩魔冥检察官!你……竟将这么重要的证物藏匿起来!

狩魔冥:(深施一礼)就让那个傻瓜刑事替我谢罪吧。

法官:什么?让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这件服装上的弹痕,没有写进报告,所以我也不知道这张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个刑事会很高兴地接受惩罚,在下次的开支审核上会有好戏上演。

成步堂:(可怜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这样的弹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却没有,其理由只有1个,开枪射击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议!辩护人简直在胡说八道!

成步堂:我哪里胡说了?

狩魔冥:证人!(向证人席挥鞭)

夏美:为什么我要来这种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说过的,踏入现场时现场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谎的话,别怪鞭子不长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会错的!房间里再没有其他人!

狩魔冥:成步堂龙一!请你回答,当时被告去哪里了?并且,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又是从哪里进来的?

成步堂:(狂汗)……唔……

狩魔冥:怎么样?成步堂龙一。让我看看你在最后的最后的逆转!

成步堂:(拍案)当时,真宵离开“对面之间”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梦。绫里真宵由绫里贵美子看守,根本不能离开现场!

成步堂:(出示钥匙)夏美!这把钥匙,你还记得吗?

夏美:那是……“对面之间”的钥匙!那个房间的钥匙只有这一把,绫里真宵在灵媒开始时就是带着这把钥匙将门反锁的,所以我们只好破门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龙一……为什么你会持有那把钥匙?

成步堂:绫里真宵上的锁,钥匙本应是她拿着。但在逮捕时她并没有拿着钥匙!这把钥匙是一个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给我的,可是那个女孩根本就不在现场!

(法庭哗然,众人议论纷纷)

狩魔冥:!

法官:看来现在还无法对被告判决。

(法官木槌声响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4句>>询问→选择任意→获得「ナツミの写真2」

法庭答辩:

选择第二项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选择第二项立证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处(无弹痕)→选择第三项发炮したのは、别人→选择第二项真宵出了房间→证据「黑いカギ」

6月21日

地 点 人 物 行 动

仓院の里 春美 对话;

话题「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锁;

调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烧炉」线索)

对面の间 贵美子 对话获得仓院流灵媒道创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报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话题「交通事故」,封锁;

调查蓝色的罐,获得「仓院のツボ」;

调查焚烧炉上紫色的布,获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对话(引出春美最喜欢的球的话题「マリ」得到「衣装の箱」线索)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见到成步堂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间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间调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来!

控えの间 发现衣箱上有一弹孔,高度也是20cm ,获得「衣装ぼこ」;

调查地上一个蓝色球,获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间 春美 话题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 「仓院のツボ」、仓院流灵媒道创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证物「仓院のツボ」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询问「叶中长闲」人物情报,引出「长闲の情报」话题,对话后得知长闲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对话;

出示「辩护士バッジ」表明身份,获得「免许の写真」、证物「新闻记事2」

拘留所 千寻 对话

仓院の里 大沢木 对话;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话题解封:「叶中长闲」、「新闻记事2」、「免许用の写真」、「叶中未实」

仓院の里 春美 对话

拘留所 千寻 对话;

话题解封:「绫里贵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叶中长闲」

成步堂调查所得情报:

1.在春美拾到钥匙附近的焚烧炉中找到一块带血迹的灵媒服的碎布;

2.案发时,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时打碎的祖传罐子;

3.长闲后曾经在堀田医院整容,堀田拿出当时为其整容的依据——驾驶证上的照片为证。

6月22日 上午 10点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龙一,期待今晚的新闻吧,将在全世界播放……你败北的样子!

千寻: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着傻瓜服装傻瓜般地做着与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岁担任检察官以来5年间保持不败纪录的天才。这是我在这个国家的首次胜利,将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显示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离开“对面之间”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这把钥匙即是证据。本该在“对面之间”的钥匙,却被发现于其它场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对此我想首先声明一点。

法官:什么?

狩魔冥:从的发生到被逮捕期间,被告曾离开过那个房间一次……检方承认这是事实。

成步堂: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但是……狩魔检察官!你打算怎样解释这张照片呢?你也认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吗?

狩魔冥:我当然不认为被告是无辜的。

法官:那么,究竟……?

狩魔冥:绫里真霄是在被害人以后离开那个房间的!钥匙就是那时掉落的。

法官:对此你能立证吗?

狩魔冥:为了立证我才会站在这里。请被告的姨妈绫里贵美子作为证人入庭。

(绫里贵美子走上证人席)

狩魔冥: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贵美子:我叫绫里贵美子……偶尔作作灵媒……

狩魔冥:发生后是你看守真宵的吗?

贵美子:是的。给真宵实施除灵术,将寄宿于体内的亡灵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实施除灵术时发生了什么事?

贵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证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证人:绫里贵美子)

1.听到枪声后,成步堂他们两个破门而入。

2.我拜托他们去叫警察。

3.真宵提着精神恍惚。

4.真宵突然将我撞开,夺门而出。

5.劲头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晕迷了一阵……

6.之后真宵去了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询问2.贵美子:我拜托他们去叫警察。

成步堂:只是打个电话,为什么要支使两个人一起去?

贵美子:因为不想再有其他牺牲者。“或许那个摄影师的生命也有危险”……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法官:真是菩萨心肠。

询问4.贵美子:真宵突然将我撞开,夺门而出。

成步堂:你的体格比被告好,这么简单就让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对!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龙一。请看这张照片,这时的被告,并不是“绫里真宵”!

成步堂:啊!

贵美子:恐怕那个护士生前练过空手道什么的。

法官:到此为止!

狩魔冥:请叶中长闲入庭。

(头戴白帽,笑眯眯的红发女孩走进法庭)

狩魔冥: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长闲:我叫叶中长闲,在大学研究超心理学。

法官:超心理学?

长闲:通俗地说就是……鬼神之类的。

法官:通俗地说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还是回家查字典吧。证人……请开始作证。

证言询问:

第2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4句>>询问

第6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证言七

~之后目击到的事~(证人:叶中长闲)

1.灵媒开始时,我正在休息室睡觉。

2.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人进入房间。

3.是我……死去的姐姐!

4.我好怀念她……真是太高兴了。但是……

4 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5.姐姐……对我讲了可怕的事。

长闲:姐姐对我说,“那场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给我喝了安眠药……我是被人的……所以我要复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吧?长闲……”

狩魔冥:怎么样?法官大人。

法官:我无法相信……附身在灵媒师身上的亡灵向自己的人复仇……

询问4长闲: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成步堂:长闲**,这是你精心策划的谎言啊。

长闲:……!

狩魔冥:你说什么!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长闲**,你的证言是这么说的“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长闲:是啊。

成步堂:请看这张照片……这样的人在眼前出现,无论是谁都会大吃一惊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满血!

成步堂:长闲**!为什么刚才你对血迹之事完全没有提起!

长闲:!(惊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证人?

长闲:(慌乱中目露凶光)烦人!人家现在不是正在思考吗?

狩魔冥:证人……请镇静。

长闲:(恢复常态)对不起啦。我这人特爱冲动……

狩魔冥:那么,请继续吧。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选择第二项重要→修正证言→「ナツミの写真2」或「真宵の装束」

证言八

~发生后,目击的事·2~(证人:叶中长闲)

1.“休息室”里有点暗。

2.那件服装是紫色的,所以没看见血。

3.我劝姐姐不要那样做。

4.然后,就和姐姐去“对面之间”了。

5.前往“对面之间”的途中没遇到任何人。(添加证言)

询问4.长闲:然后……就和姐姐去“对面之间”了。

成步堂:当时你姐姐的情绪很平静吗?

长闲:是的。大概是向雾崎先生复了仇,感到心情舒畅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点心情舒畅,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大汗)(拿着鞭子说这种话)前往现场途中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吗?

长闲:没发生什么事呀,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

成步堂:请再好好回忆一下!

法官:证人带领姐姐回去的途中,没有发生奇怪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吗?

成步堂:因为重要所以才问的!

法官:那么,证人,请将刚才的发言加到证言里。

询问5.长闲:前往“对面之间”的途中没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绫里春美)我来介绍一下,这是贵美子的女儿春美。(出示证物“罐子”)灵媒开始时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间春美一直坐在走廊里试图粘好它!

长闲:你说什么!

成步堂:而这件事长闲**却完全没有看见,请问发生时你究竟在哪里?

长闲:(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觉……

成步堂:刚才长闲**作了如下证言“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确实,那时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但是当时一直在休息室睡觉的你却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说,长闲**,你曾经去过对面之间!并且,没有通过走廊!请看这个屋邸的鸟瞰图……

法官:要想从“休息室”进入“对面之间”只有通过走廊!

成步堂:是这样的。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要问“当时证人在哪里?”长闲**,请回答!

狩魔冥:我抗议!辩方以毫无根据的推理来盘问证人。既然如此,你说证人当时在什么地方?

成步堂:(指地图上的对面之间)长闲当然是在这里。

狩魔冥:案发现场!

(法庭哗然)

狩魔冥:你在说什么?成步堂龙一!灵媒开始后,那个房间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长闲也在现场,只是已经隐藏起来了。

长闲:竟说我藏起来了!那你说藏在现场的什么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风后面)在这里。

(出示证物“衣箱”)证人当时就躲在衣箱里!请仔细看这个衣箱。

法官:这……上面有“孔”!距离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与屏风上的“孔”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没错!开枪之时,衣箱就放在距离屏风很近的位置与屏风一起被洞穿!(手指证人)长闲!你就是这样躲

逆转裁判2

1、调查尸体,直接点击下方的移动进入所长室。来到所长室之后,开始调查,将放大镜图标移动到女尸身上,按回车开始调查,一共可以获得三个证物,“思考者”、“玻璃碎片”和一张纸条。回到事务所,和真宵对话,选择刚刚拾取的纸条,按E提交纸条,随后就会触发下一步剧情。

2、在警察局里面选择“关于真宵”,那么就会得到“灵媒师”这一线索。找到目击者,将刚刚得到的“真宵的字条”提交,得到一个物品“真宵的手机”。选择“关于千寻”,则会得到重要线索“千寻的解剖记录”。板东饭店和星影法律事务所过了以后,去拘留所,再回板东饭店。

3、松竹梅世的证言使用“真宵的手机”。最后,拿出作为证据。选择“是你干的吗?”。完成庭外调查,开始第二次庭审。根据提问人提交不同证据,部分威慑所有的证词,进入剧情。任意选择,得到“千寻的笔录”。最后,选择“千寻的笔录”即可完成庭审。第二章结束。

GBA逆转裁判2再见逆转攻略

那就去调查那个走廊里的罐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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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再补充:你目前的游戏进度是玩到哪里了啊?你过第一次出庭了么?这两个锁貌似都是第一次出庭后才能解开的。

你向对方解锁时有没有出示勾玉啊?我记得不是聊天时解锁,而是用出示证物的方式给对方看勾玉,才能开始解锁的。。。

++++++++++++++++++++++++++++++++

回答补充:春美的锁,主要是调查到《春美的球》、《仓院之罐》,然后就可以解锁了。解锁时春美会反问当时她在哪,回答说是走廊。剧情大概就是说,她在走廊玩球的时候,把仓院之罐打坏了,她修复罐子的时候,把“供子”给修成“子供”了。。

交通事故是长闲的。去崛田诊所跟色老头说话,就会得到《驾照用照片》,《新闻纪事2》的数据更新,

开交通事故锁:《人物档案·叶中长闲》、《新闻纪事2》、《驾照用照片》、《人物档案·叶中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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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清楚点。“那个小女孩”是指春美吧?

有一个解锁的是春美的不在场证明:“走廊”、《春美的球》、《仓院之罐》、《人物档案·绫里供子》

另外一个问题的锁是什么?

这时,狩魔冥破门而入带来最后3个证物。原来她用放在刑事身上的追踪器找到了其出事地点。

最后3个证物——

ピストル(枪):狙击狩魔冥的。

ビデオテープ(录像带):王都楼录制的现场的录像带。

ボーイ服(制服):丢失一枚钮扣的侍者制服。

法官:这次应该没有异议了,对王都楼判决如下……

成步堂:我反对!

法官:(摇头)本法庭已经不需要证物了。

成步堂:需要证物的人不只是我们!

法官:你想对法庭之外的人出示证据吗?

成步堂:是的。

法官:请你对那个人出示证据,但只允许1次机会。

御剑:我反对!只1次机会就将这种状况逆转……是不可能的!

法官:(摇头)只能给1次机会。

(接通虎狼死家左右门的对讲机)

虎狼:想让我看一个证物?

成步堂:这里有一盘录像带,是在你的藏匿地点发现的。据说为争夺这盘录像带发生了激战,三位警官负伤。

虎狼:对他们深表歉意。因为委托人嘱托过让我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好那盘录像带,但遗憾的是我失败了。

成步堂:录像带的内容你知道吗?

虎狼:委托人再三嘱咐不能看,所以我不知道。

成步堂:有人在现场安放了微型摄像机,这盘录像带的内容就是你藤见野的全过程。

虎狼:你说什么!

法官:这是真的吗?成步堂!

虎狼:安放摄像机的人是谁?

成步堂:能够在现场安放摄像机的只有你的委托人。

法官:华宫雾绪?

御剑:安静地听着吧,法官大人。

成步堂:你的委托人事先指定了的日期和时间,没错吧?

虎狼:是的。

成步堂:其目的就在于能够摄下这盘录像带。

虎狼:……我不知道。成步堂,我的委托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成步堂:理由只有一个……(拍案)你的委托人曾说过,“我对谁都不相信,特别是杀手这类人,或许他什么时候就会转职成敲诈犯。只要有那盘录像带,我就可以反过来胁迫他。”虎狼死家,你以为呢?

(法庭哗然)

虎狼:好像从最开始我就被人算计了……

成步堂:你彻底被自己的委托人骗了。那个家伙只会考虑怎样利用周围人,而自己不会冒任何风险……这就是你委托人的真面目!

御剑:你曾说过“最痛恨背叛者”,如果你的委托人背叛了你,你打算怎么做?

虎狼:当然是立即终止契约。那个委托人将成为我下一个目标。赌上虎狼死家之名,赌上这条性命,我也要追杀到底!……成步堂,刚刚我与委托人的契约已经终了,又有了新的任务,你的行李我有义务返还给你。

(对讲机里传来真霄的声音“什么!竟然说我是行李!”信号随即中断)

成步堂:(伏案)(真宵得救了,太好了)

法官:审理终于有了结论,不过我还没明白,委托人到底是谁?(挨了狩魔冥一鞭)啊!狩魔检察官,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御剑:她一直在你身后,快下判决吧!

(法庭宣判……)

宣布王都楼无罪,成步堂和御剑提醒王都楼——被释放后杀手会制裁他,请好好珍惜短暂的人生。王都楼的精神当场崩溃,大叫着“我有罪!!!”。

由于将王都楼绳之以法,华宫雾绪也第一次有了会心的笑容。她感激成步堂和御剑合力救了自己,并在入狱这段时间抛弃了过去依赖他人的异常心理,重新找回自我。

法庭答辩:

最后的3个证物:

ピストル(枪) :选择第一项(调查详细情报)

ビデオテープ(录像带):选择第一项(调查详细情报)

ボーイ服(制服) :选择第一项(调查详细情报)

有人非看不可的证物:选择提出证物「ビデオテープ」;提出人物「虎狼死家」、选择第二项“弱みをにぎろうとした”抓住左右门的弱点——仁义与信赖。

有罪?无罪?(任选其一)

无论选择有罪或无罪,王都楼都会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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